Sunday, March 06, 2016

噩夢牆紙 (No.TMC570-15):抗暴者


//噩夢牆紙 (No.TMC570-15)//屯門裁判法院/2015729() 1:40-4:24pm/第二庭/裁判官:CPK/被告:NLY (代號)/控罪:(以胸部)襲擊警務人員/聆訊:判刑//記錄:白雙全//

//當日我預早一小時到法庭,沒想到來庭聽審的人已擠滿走廊,不止二百人。我想很多人是因女被告在元朗反水貨客現場血流披面的相片感召而來。//案件本來兩點半審訊,但一直拖到三點還未開始,我夾在人羣中被堆到法庭入口兩度木門之間,空間很小但擠滿了人,而且空氣不流通,排隊的人一度鼓躁。我旁邊有兩位帶音的女人,她們都來聲援被告;前面有幾個入不到場的記者,把手機舉得很高,像在錄音;還有幾個穿藍衫的人;其間人羣開了一條小路,讓李柱銘大律師察身而過。我只能聽到從庭傳來很微弱的聽音,勉強能分辨男聲或女聲,但完全聽不到容,我估是法官和女被告在話。//我們被困在兩道門之間個多小時,十分悶熱,我在筆記簿上亂畫了幾筆,並偷偷抄下前面女記者手機上的FB名字。法官當日沒有判刑,明日續審。//回家後我在FB找到那女記者,並追蹤她的消息。兩天後我在《主場新聞》看到她寫的報導,我以「其他人」和「陌生人」出現在新聞裡:「我就跟其他人卡在那道門,進退不得。漫長的等待,在那處狹小的空間裡,逼得轉身不得,只不過是從背包拿手機的動作,就會擦過身邊陌生人的手臂、肢體。」 她還提到:「開始有人在外面買來一支支樽裝水,是傳給法庭裡的人飲,不知就裡的也有人把水送進去。」這裡「有人」其實就是我見到的藍衫人,後來我在Youtube中認出其中一個是本土民主前線的黄台仰,他就是年初一晚在旺角騷亂中站在貨車頂嗌咪,後來被稱作「暴徒」的被捕者。//我在畫這張畫時,其實已經很快有點意識是在畫女被告的臉相,焦點放在兩個很大的鼻孔,向下擦的所有筆觸其實都是血,左邊慢慢變成披過右眼的長髮,後來出現了像鷹的鳥站在鼻樑上,右邊是一隻緊閉的眼,掉下黑色的淚水。//後來我把畫稿掉轉,看到的竟然是另一個圖像:左上角的黑點模模糊仍能看得出的人頭,左手像在揮動拳頭,右手下垂,而雙在向前奔跑。背後拖出一個長長的黑影,是火。他是抗暴者。//一畫兩面,連繫兩個人的命運。//2015-7-29三十的女被告麗英被指以胸部撞向警察,被裁定襲警罪成,被判囚3個月15天,還在上訴。而黄台仰在2016-2-21被捕,並被正式控告暴動罪,等待審訊。//

2015-3-1 TVB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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