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01, 2005

二樓五仔記事簿∕秋11

星期六晚,收到石硤尾YMCA社工廖先生的急電:「我們中心旁邊最近要建一座藝術村,很想請你來為我們的社工講解一下創作/創意是甚麼一回事。」我口輕輕應承了。深夜,我把上次藝術系的演講內容稍加整理,第二朝十時就應邀到中心演講。我用《聰明答題紙》作開首,接著是一個多小時的作品分享,全場(約廿位社工)在歡笑聲和驚喜聲中渡過。最後中心主任一番謝辭,送了我一支錦旗後完結。

離開中心,手裡拿著這支錦旗,心裡實在有點味兒:完全沒有想到一支錦旗就是給講員的報酬!我氣憤的不是沒有那微薄的金錢,而是大家從未以一個專業(甚至職業)的態度去對待創作人,職業是一個人投入時間和精力去工作,因應他的工作應該得到合理的回報(可笑的是台下聽的人在領人工,講的人沒有人工)。而當藝術(在藝術家本身,以至公眾)不被以專業對待,其可發展性是相當有限。

我是否應該告訴他們?

(好友LP看完此文之後,感同身受,在Inmedia的網站發表了一篇文章《文化泡沬,你準備好未?》,沒想到會討論熱烈,似乎這不單是我們遇到的問題。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77134&group_id=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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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行過油塘,LC發現「一點水」已用了一張黑色膠紙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