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04, 2006

二樓五仔記事簿∕春06 (星期日明報作品)



生活指南
03.02.2006

我在16個經常走過的地方畫上指向南方的記號,不時提醒自己生活的方向。



後記:做這件作品的時候個人處於一個很迷失的狀態(這不是一個廿八歲人應該有的狀態吧),給自己方向就好像在跟自己開玩笑。指南針其實並不能指示方向,若果心中沒有想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