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08, 2005

二樓五仔記事簿∕秋02 (續01)

關於一點水:

去完陳餘生的小畫家展,我約了LC到油塘取一點水,她以為是去鯉魚門碼頭取水,所以先出了閘,我說:「不是呀。」我指在牆上的「油」字說:「在這裡取。」她有點氣憤:「太自私了,你知道人家要做多少工夫去補救嗎?」她罵完,我叫她先走。等我做完,再會合。

站在「油塘」面前,心跳得很厲害,我猶豫了一會:做,還是不做。拍了照片,甚麼都沒有想,拿了一點水就走,站在月台前,車子來得特別慢。在車上,有種高賣的感覺。

我去取這點水是有點原因:起初只想讓一些公共的東西消失,消失的東西在另一個(公共)地方出現,讓「尋找水點」的人和「發現水點」的人在時空中不斷相遇,其實是《缺頁》的另一版本。後來,在製作的過程中,我無意中摸到了「一點水」竟然沒有貼上膠水(不花任何氣力就可以取起),我無意中的發現和工人在某一天大意地漏貼了這一點水在這一刻的時空中暗合了,很實在,我覺得很想完成這件作品。

眼前,我有兩個方案可以令作品的意義延伸開去:一、過了一點日子,把「一點水」寄回地鐵公司;二、通過Para-site的義賣,把賣掉「一點水」的錢用來助養一名國內兒童(其實最大的原因是我不想要這筆錢)。我選了後者。LC說我會添地鐵麻煩,浪費多很人力物力,我嘗試告訴她我的另一個想法:當地鐵要做這點「水」,它使另一個人多了一個賺錢的機會,地鐵每年賺這麼多錢,有多少回贈到市民身上?另外,買藝術品的人多是錢多到用唔晒的人,把他們一點錢分給山區的兒童,不是很有意義嗎?從這點,我覺得有點「劫富濟貧」的感覺,你或者會很不同意。

這作品是一件不可放在《明報》的例子,就算編輯讓我放,我也不會放,因為預計這作品在大眾平台出現,會帶來負面的反應多於正面。

這也是一件(如J所說)在同一類作品中深入探討的開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