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08, 2015

噩夢牆紙 (No.KT118-15):生於亂世 有種責任

噩夢牆紙 (No.KT118-15)//觀塘裁判法院/201573() 2:30-4:05 pm/第三庭/裁判官:CWY/被告:TTC (代號)/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聆訊:續審//記錄:白雙全

生於亂世  有種責任

開審前一小時,被告已經坐在法院走廊,和陪伴他的中年女人訴住諸種不滿:「你睇,觀塘泳池改建做封閉式,本來開放式咪幾好……我果區個議員話支持政改,我咪反問在盲人路上起舊野黎做咩?」過了一會有十幾個中年女人來法院聲援他,有的T恤上寫著「毋忘初衷  堅持到底」,我見到在金鐘佔領區食的Benny也站在他們中間,他撐住拐杖,心口寫住黃字「生於亂世  有種責任」。

他們一行十多人坐滿了法庭聽眾席的兩排木凳,氣勢好像回到金鐘的佔領區。被告坐前排中央,有人細細聲:「不要忘記有神同在。」案件已經是第四日聆訊,今日結案陳詞。法官是約三十的女人,直髮及肩,尖眼及擁有性感的厚唇,(我直覺她是故意曬得黝黑和用硬朗的聲線來遮掩她那幼嫩的樣貌,但她那古銅色的膚色反而不禁令我湧出穿著比堅尼在沙灘碧波暢泳的遐想。)

從法官、控辯雙方的對答,我大概組織了當日案情。(我直覺上覺得是發生)在佔領後期的一個晚上,在金鐘的佔領區(因為Benny所以我有這聯想),警察和示威者大約在邊緣防守位置發生了衝突,雙方情緒都異常緊張。辯方稱:「在衝撞間,被告被多名警察拳打踢,女警在他背後用警棍打他,打到手軟,警棍掉在地上,被告拾起後交還女警,快步離去。」控方另一版本:「女警在場執行職務,向被告揮動警時被告用手捉實,雙方爭持了十多秒,最後女警不力倒地,大叫「警棍被搶」,其他警員立即上前制伏被告,其間被告嘗試逃不果。」這時候我見到甘神父入法庭,原來背後已站滿了記者。

法官宣判在被告口供自相矛盾,而控方證供沒有疑點下,被告阻差辦公罪成。控方律司站起加多一句「被告分別在20022004年留有兩條窺罪的案底。」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今年廿七,與六十的父母同住,本身從事運輸行業。被告站在庭上神情呆滯,但仍擠出一點笑容:「預。」退庭時,我看到有一聽眾指住控方律師:「正衰人!」
(明報 2015-11-8)